自2月20日,西安市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之后,全市各区县、开发区,根据中省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有序放开、加强监管服务的基本原则,对区域内所有小区(村)实行疫情防控分类管理。
截止发稿前,已有雁塔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高陵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等8个区县、开发区调整出行政策。
雁塔区:对未发生疫情的小区(村)不再限制出入,恢复居民正常通行。
莲湖区: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灞桥区:从即日起,取消村组、小区“每户每3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规定,采买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
未央区: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村组),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长安区:从2月21日起,各小区居民和各行政村村民由原来二天一个家庭可派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调整为每天一个家庭可派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须品。
高陵区:从即日起,所有小区居民在做好测温、消杀、登记、佩戴口罩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持所在小区发放的通行证进出,取消“每户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规定,车随人走,非小区居民不能进入。
经开区:除居家隔离户外,小区内业主凭“两证”不限频次和时间进出小区,小区内车辆进出按照“车随人走”的原则执行。
曲江新区:所有小区取消每两天每户1人外出采购的通行制度。实行业主或租住户(除居家隔离人员)凭“双证”(身份证、出入证)正常出入小区。
截至2月23日8时,全西安市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20例,累计治愈出院74例,死亡1例,新增确诊病例0例,仍在各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45例(西安市八院11例、市胸科医院14例、唐都医院17例、交大一附院3例),其中危重型患者7人,重型患者1人,其余患者病情平稳。
120例累计确诊患者中:西安市常住94人(西安户籍66人、外地来西安工作生活28人),外来人员26人。西安市常住94人中,20人有武汉旅行、出差史,18人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患者,14人有人流密集场所经历,30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0人无明显接触史,1人曾在广州接触过发热患者,1人有境外旅行史;外来人员26人中,22人来自武汉地区、4人来自非湖北地区。
目前西安市累计治愈出院人数超过在院人数,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这说明西安市前期一系列的强有力防控措施是精准的、扎实有效的。
但现阶段随着企业复工,外来人口增加,人流量加大,病毒传播的风险依然存在,疫情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严防输入、内防扩散”依然不能放松。
外地车辆扫码登记后可下西安绕城高速疫情严重地区除外
自从陕西省高速公路进入疫情管控状态后,每天官方都会多次调整政策。自19日后,究竟能不能通过高速进入西安的问题逐渐明朗化。
2月22日22:05,陕西交通发布更新通行政策,除对疫情严重区域劝返或隔离以外,其他车辆均扫码登记后予以通行。
由于政策可能发生变化,我们通过不断观察政策,发现自22日晚至23日11:19,绕城高速通行政策略有改动,但关键政策没有改变,预计该政策会持续。
截至2月23日11:19,受疫情防控影响,绕城高速雁塔、河池寨、高新区、长安东、曲江、纺织城、雁塔、丈八、香王、新筑、杏园北、未央南、未央北出口除湖北、河南、广州、深圳、杭州、温州、汉中、安康、商洛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辆、疫情严重地区驶来的车辆以及人员劝返或隔离(具体由检疫站处理),其他车辆均扫码登记后予以通行。
雁塔区
当前,雁塔区按照中省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调整思路,坚持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有序放开、加强监管服务的基本原则,对全区所有小区(村)实行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实现疫情防控和社会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所有小区坚持管理服务点党员示范岗,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管理措施不放松。
二是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的小区,坚持原有措施,继续严格防控;对未发生疫情的小区(村)不再限制出入,恢复居民正常通行。
三是对省外特别是重点地区来人,按照相关规定,坚持信息登记、隔离留观、保障服务等措施;对省内来人比照本市居民管理。
未央区
2月22日,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已调整社区(村)疫情防控措施,并发布通告。通告称,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中风险地区,应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未央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社区(村)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西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隔离、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测温等管理措施,正常出入住所。
二、所有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环境消杀等管控措施,保证居(村)民正常出入;居(村)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提倡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三、对决定实施管控的有确诊、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居住的小区(村组),坚持实施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规范化管理,精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
四、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村组),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居家隔离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小区(村组)居民车辆进入必须进行消杀,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七、对企业和单位复工人员,社区(村)根据企业和单位出具的开(复)工证明,在体温测量正常的情况下,要保证通行。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莲湖区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中风险地区,应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社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的小区保持出入登记、测温、消杀等基本的管控措施不变;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不打牌,提倡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二、对仍需管控的有确诊、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居住的小区,坚持实施之前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化管理。
三、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西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隔离等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正常出入住所。
五、居家隔离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小区居民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进行消杀,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七、对企业和单位复工人员,社区根据企业和单位出具的开(复)工证明,在体温测量正常的情况下,予以通行。
莲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长安区
一、从2月21日起,各小区居民和各行政村村民由原来二天一个家庭可派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调整为每天一个家庭可派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须品。
二、为了给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各小区和各行政村加强环境卫生提升。
三、各街道、各末梢治理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加强管控工作,严格落实测温、登记、消毒等措施,力度不减,措施不减,确保防控效果。
西安长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高陵区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低风险地区。为了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所有小区居民在做好测温、消杀、登记、佩戴口罩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持所在小区发放的通行证进出,取消“每户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规定,车随人走,非小区居民不能进入。
二、对持有开(复)工证明需要进村(社区)、小区入住的企业员工,按照规范程序办理通行证后可正常进出,不得无故阻挠。
三、继续做好我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省内其他地市来返人员,要到社区(村)进行信息登记,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措施。
四、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居家隔离的人员继续坚持严格管控措施,倡导居民群众少出门、不串门、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谨慎外出。
五、搭建企业开复工绿色通道,支持鼓励企业尽早开复工,实施“一企一策”“一企一专人”,帮助和服务已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
六、落实好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规范管理,落实好体温测量、消杀、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七、从即日起,区域内所有道路保持畅通,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在高陵主要进出口设立便民服务点,保障货运、物流、农副产品等车辆顺利通行。
八、加强就业服务和指导,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支持和帮助群众本地就业、就近就业,对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精准对接,提供外出所需相关证明,帮助及时返岗,确保务工群众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
九、各街道设立24小时便民热线电话,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园区管委会设立服务企业24小时热线电话,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融资、物资运输等困难。
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园区管委会:029—86031348
鹿苑街办:029—86912090
崇皇街办:029—86040089
姬家街办:029—86035378
泾渭街办:029—86030100
张卜街办:029—86070005
耿镇街办:029—86060010
通远街办:029—86080125
西安市高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灞桥区
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部紧急通知:
即日起取消村组、小区“每户每3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采买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
村组小区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按规定接受测温、消毒等作业。
同时,要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特别是省外以及重点疫区返回西安入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等管理指施。
曲江新区
2月22日,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曲江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 结合曲江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 现对住宅小区疫情管控措施调整通知如下:
一、所有小区取消每两天每户1人外出采购的通行制度。实行业主或租住户(除居家隔离人员)凭“双证”(身份证、出入证)正常出入小区。
二、所有小区保持出入登记、测温、消杀等基本管控措施不变。提倡居民不串门、不聚集, 减少外出, 外出必须戴口罩。
三、所有非本小区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所有居家隔离人员须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必须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报告。
五、增加小区出入口秩序管理人员, 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小区居民电子通行证登记管理平台, 保证居民正常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月21日,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保障小区居民复工通行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
按照市疫情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执行细节要求如下:
一、未离开本市的小区住户(业主或租住户),凭企业开具的复工证明可办理小区出入证,同时持身份证,测温登记后,按照现行管控政策正常出入小区。
二、省内(安康、汉中、商洛除外)返回西安的住户(业主或租住户),凭企业开具的复工证明可办理小区出入证,同时持身份证,测温登记后,按照现行管控政策正常出入小区。
三、省外(湖北省、河南省、杭州市、温州市、广州市、深圳市除外)以及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返回西安人员,隔离期满后,复工人员凭企业开具的复工证明可办理小区出入证,同时持身份证,测温登记后,按照现行管控政策正常出入小区。
四、湖北省、河南省、杭州市、温州市、广州市、深圳市返回西安人员,须到指定酒店隔离14天。
五、本通知自2020年2月21日18:00起执行,政策咨询电话81201583(曲江新区住建局)。
经开区
西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
除居家隔离户外,小区内业主凭“两证”不限频次和时间进出小区,小区内车辆进出按照“车随人走”的原则执行。
这份发给各驻区单位、各小区(社区)和广大居民的通知,通知的有关事项共有十条: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建筑业等开工复工,有序推进服务类企业开工复工。开复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管理,落实好检测、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省内返回人员,由复工企业建立健康档案,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直接复工。
从非重点疫区省份返回的复工人员,经“7+1”措施(隔离观察7天,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感染风险后,即可复工。
从重点疫区省份返回人员,按照规定隔离观察1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工。
居民小区(社区)对出入人员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实行“两证”(身份证、出入证)管理。小区内业主(除居家隔离户外)凭“两证”不限频次和时间进出小区,小区内车辆进出按照“ 车随人走”的原则执行。不在本小区居住的人员和不是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小区。“一场五站”返回人员必须扫码完成二核。
省内返回的人员,持企业出具的复工批复和介绍信,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凭“两证”正常出入小区,“车随人走”。
省外非重点疫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排除感染风险后,凭“两证”正常出入小区,“车随人走”。
小区内租赁户在出具与房东签署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与业主同等对待,凭“两证”正常出入小区,“车随人走”。
此前居家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仍需观察期满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正常出入。
小区(社区)要落实物业的主体责任,规范有序管理,严格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环境消杀、居家隔离服务保障等,保证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注意:2月21日中午12时开始,所有外来和返回西安人员,无论采取何种交通方式,均可采用在出发前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西安公安服务号”(或扫描西安“一码通”二维码)的方式,登录“西安疫情防治网格化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同时,系统还专门增加了复工登记申请通道,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登录方式:
方法一: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西安公安服务号”
方法二:扫描西安“一码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