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谨慎复工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严峻,为切实加强各分公司项目管理,从我做起、人人做起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保证各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切身利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谨慎复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地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复工
公司要求,在当地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复工。希望各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是在全国发起的人民战争,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均非常重视且措施空前严格,一旦管控不力,法律后果严重;一旦因复工导致的确诊,将全市、全省、全国通报。为此,要严防因急于抢工期发生聚集性传播,严防因管理不当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如牵涉民生工程确实需要复工的,要严格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有关要求执行。
二、复工项目,要按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一)复工要经当地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要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拟写并呈报复工方案,逐级报送并经批准。
(二)经批准的复工项目,要报公司备案。凡经过批准的复工项目,要通过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上报至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报至经营部,经营部报分管副总,由经营部知会办公室,办公室做好记录,报董事长)。
(三)复工前要精心准备
1.成立机构。按谁发起、谁主管、谁召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以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形成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
2.制定方案。复工项目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要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并经批准。
3.严格管控。在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务工人员不得跨县区流动。对本县区内复工人员要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人人拟写疫情防控承诺书,人人参与分公司(或各项目)关于务工人员健康情况摸排。确因特殊岗位需求,外地人员跨省、市、区(县)流动并参加复工项目建设的,要居家自我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参加复工项目建设。
4.杀菌消毒。复工之前,对拟施工的场地做好彻底杀菌消毒。
5.物资储备。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疫情防护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或酒精、红外测温计等防护用品,看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
(四)严禁擅自复工。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严禁擅自复工,按谁发起、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产生法律后果的,自行承担。经过当地政府批准,而没有给公司报备的,公司将追究经济责任。产生法律后果的,公司将以大局为重处理问题。
三、经批准的复工项目要严格加强管控
(一)测量体温。设立疫情防控点,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佩戴口罩。全体务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包括上下班途中)需全时佩戴口罩。
(三)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施工场地等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四)分散用餐。所有务工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工地的食堂集中就餐。
(五)保持通风。施工场地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场地内的密闭空间不得使用空调。
(六)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务工人员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拨打120 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七)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八)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施工地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7日